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条规定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On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Two〗、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
〖Three〗、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第十九条,本细则详细解释了相关条款。条例定义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物质生产、交通运输等营利事业的收入,以及其他如股息、利息等非经营性所得。企业类型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等,以及经批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呀,咱们可以简单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的那些具体规定,它就像是企业所得税法的“小助手”,帮我们更清楚地了解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第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正面回答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称条例)进行详细解读和补充。条例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细则旨在明确条例各项内容的具体操作流程,便于企业和税务机关的执行。
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生产、经营所得,是指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务,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所得。 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正面回答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税收优惠;源泉扣缴: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特别纳税调整;征收管理。
第一条 本施行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2种,一种是查账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查账征收:是按照“实际利润额”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而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法律分析: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旨在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工作,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权益。该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如有未设账簿或擅自销毁账簿等情形,可被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将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采用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额方式核定。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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